关于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的公示

根据《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经教职工本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何俊老师兼职至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何俊,男,副教授,现为纺织服装学院专任教师,拟在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兼任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会理事,兼职期限为2026年9月至2031年9月。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至9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反馈,电话:0513-81050150。

纺织服装学院

2026年9月10日